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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暖时间2020年

北京供暖时间2020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20年-2021年北京供暖时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暂未公布具体的提前供暖时间,一般法定供暖是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城市集中供热大网供应的民用采暖价格为每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采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城市集中供热大网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

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北京供暖时间2020年

扩展资料:

1、不要取用暖气水

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无法保证供热,影响供热效果,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

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对身体健康有害。

2、不要遮盖暖气片

加上"包装"的散热设施,首先影响了热的传导、对流和辐射作用,从而影响了供热效果,经过试验发现,有"包装"比没有"包装"的室温大约低3℃。

参考资料:人民网——北京市集中供热延长至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