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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上书”是怎么一回事?

“公车上书”是怎么一回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公车上书”是关于顺治年间应试举人的事件。

顺治八年(1651年),朝廷作出规定:“举人公车,由布政使给予盘费。”即应试举人的路费由政府的布政使供给,路费的多少,因路程的远近而不同。广东琼州府最多,每名三十两,山东最少,每名只有一两。其余地方,由三两至二十两不等。

另外还规定,云南,贵州,和新搜饥亏疆的应试举人除每人发给白银三两,还发给火牌,凭牌供给驿马一匹,车上插一面“礼部会试”黄布旗,这样“公车”就成了应试举人的代肢竖称。

“公车上书”是怎么一回事?

扩展资料:

现代历史学家认为,公车上书”是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是由政治高层世神发动、京官组织的上书,其数量多达31件,签名的举人多达1555人次,且上书已达御前;另一个是由康有为组织的18行省举人联名上书,那是一次流产的政治事件。而且康有为组织的18省联名上书,并不是都察院不收,而是康有为根本没有去送。

史学家姜鸣先生认为,所谓康有为发起的“公车上书”作为历史事件其实并不存在,顶多只能称作“公车集会”或“公车拟上书”而已。所以说公车上书的事情是有的,在当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并形成了对维新变法有利的社会风气应该也是有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车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