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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是什么

和解协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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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是什么

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置方式。《民诉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可在审判阶段行使,也可在执行阶段行使,既包括实体上的权利,也包括程序上的权利。法律文书生效之后,是否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在实体上,生效法律文书的特点是权利的确定性和义务的绝对性。债务人必须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实体义务,而债权人仍享有各种处分权。比如,放弃债务利息,部分或全部放弃债权,同意以物抵债,同意延期履行。自行和解正是处分这些权利的体现。 自行和解是判决生效后没有法院的参与和解,既不是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也不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的和解,其协议的效力程度与范围如何,修改前和修改后的《民诉法》均未见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中的和解,其和解的也是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权利,其基本原理同上,只不过会对刑事诉讼结果带来影响(量刑酌定情节等)。涉及到公权力的处分当事人是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不能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