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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的格式

律师函的格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律师函的格式

法律分析:(一)文书名称文书名称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制作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函所涉的主要内容及“律师函”字样。(二)文号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向第三方提供的重要法律文件均应标明文号,这不仅体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也是档案及印章使用管理的必然要求。(三)受送对象受送对象名称一定要准确,做到一字不差。(四)委托关系及委托事项说明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五)基本事实陈述客观性是本部分内容的根本要求,应当坚持客观陈述原则。(六)法律责任分析这一部分的内容与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是一致的,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七)律师意见制作人根据上述基本事实和法律责任分析提出体现委托人意思表示的意见或要求;同时制作人应进一步说明若受送对象不遵从该意见或要求将面临的不利状况和后果,以引起受送对象的重视。(八)律师函发出方式说明律师函的发出方式在此应当予以说明,以提高保存证据的效果,并证明律师函发出方式的合法性。(九)律师函制作人联系方式应当说明制作人的地址、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受送对象与制作人联络。(十)制作单位尾部注明制作单位,这是司法文书的一般性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