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1、《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全称为《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2、是第一个关于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规定了严格核查制度和无限期有效的国际条约。其核心内容是在全球范围内尽早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及其相关设施。确保《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得到实施。该组织正在积极开展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的工作。 [1] 《公约》于1993年1月开放供签署,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为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1] 3、截止2015年年底有192个缔约国,1个签署国。公约规定所有缔约国最迟应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销毁全部化学武器和有关设施。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旨在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各项规定得到执行,每年举行一次缔约国大会,讨论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4、《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目标和宗旨是要彻底消除化学武器的危害,促进化学工业的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使化学领域的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5、1997年4月,中国批准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成为该公约的原始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