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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怎么办理

暂住证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法律分析】:暂住证,又可成为“居住证”。

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

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即可;

如果是暂住在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然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如果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报工伤吗

工伤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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